2018年1月24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开发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5月1日起施行,1986年12月20日江苏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抛开该份条例的法律意义不谈,本文特别从产业地产投资的角度为大家解读一二。可以说,该条例是一份敞开怀抱拥抱各市场主体参与江苏省开发区开发、建设、运营、转型的宣言!
可以说,该条款对产业地产投资意义非凡,与一般做法二次开发严格限制不突破原有容积率或补缴土地出让款不同,该条例很接地气的实现了增加容积率与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的共生。在实践过程中,二次开发往往要对建筑形态和面积做一定修改,但各类规定却无法与时俱进,以至于上海多采用《会议纪要》的形式对新增面积予以确认,但新增面积只能以“临时建筑”的形式存在,而无法取得合法身份。增加容积率又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无疑是产业地产增收一个很重要的保障。同时,除了专业的产业地产商及实体企业,个人能否参与?笔者身边就有投资南通厂房的朋友。
同时,作为招商引资重要杀手锏的优惠政策,该条例给予地方很大自主权,对投资主体也是一种福利。另外,在提升行政办事效率等方面也给予引导,解决企业落地经营的实际痛点。
作为GDP排名全国第二的江苏省,经济基础良好,民营经济较为活跃,这都为产业地产的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江苏目前共有省级及以上开发区131家,国家级开发区46家,数量均居全国第一;江苏开发区创造了全省一半的地区生产总值和地方公共预算收入,以及55.2%的财政收入、82.9%的进出口总额、59.6%的固定资产投资,更堪称全省经济的“压舱石”。走,到江苏去,园区开发大有所为!
每个市场主体都流淌着赚钱的血液,你是否已经嗅到了金钱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