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立项:(中外合资、外商独资项目)
1、立项申请(开发区审批后,区计委批复);
2、建设用地位置图;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复印件;
4、关于公司成立的批复复印件(外经贸委);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验资报告复印件。
二、人防审批:
1、《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登记表》(到人防办公室领取);
2、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3、总平面图及施工图(厂房除外)。
三、消防审批: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请表》(到消防处领取);
2、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3、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4、全套图纸。